航空电子电气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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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电子电气实验教学中心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013-11-15 00:00:00来源:航空电子电气专业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的主要环节,仪器设备是教学和科研的物质保证,实验教学投资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实验教学经费管理,合理安排实验教学投资,不断改善和提高中心实验教学实验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作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中心研究生、本科生的各种实验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生产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经费分配与使用,实验教学经费包括以下6项,科研工作进行的实验所使用的科研经费,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辅助设备的购置、制造、安装等经费;

2、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辅助设备的修理、改装经费;

3、购买实验消耗材料、低值耐用品所需经费;

4、毕业论文(设计)经费;

5、生产实习经费;

6、实验室及辅助设施扩建、维修和改造经费。

二. 实验室建设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主要从学校教育经费中划拨,部分来源于企事业单位捐赠和科研经费。这一部分经费由学校实验设备处和财务处统一管理。实验室原有常规仪器设备补充、更新、维修经费和生产实习经费、消耗材料及低值耐用品所需经费、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由学校的实验实习经费中划拨。

三. 实验教学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部门要以教学大纲的规定和教学计划要求、实验室实际承担工作的需要、实验室设备配备情况为依据,安排实验教学经费的使用。对于有利于引进人才,提高实验技术水平,能拓宽专业,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所采取的措施,应予以支持。鼓励实验室自行研制和改造实验室废旧仪器设备,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在实验教学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实验室,给予经费上的支持与鼓励。反之,则严格控制以后的实验教学经费。

四. 实验教学经费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经费的使用要注重经济核算和投资效益,做到分配合理、使用恰当,反对平均主义。实验室原有低值耐用设备的补充更新经费和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由各系安排使用,实验室或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安排和实际需要提出计划,各系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五. 凡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仪器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较高,实验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经费使用得当,经济效果显著,除适当增加实验教学经费外,在年终实验室评比时,给予该实验室及有关人员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凡管理不善,经济效果差,实验教学质量不符合要求,甚至于申报不实,弄虚作假,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酌情处理,包括从严控制实验教学经费的开支。

六. 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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