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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5-23 00:00:00来源:航空电子电气专业实验教学中心

各单位:

为支持和鼓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技术创新和实验装备开发,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与科技处共同实施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自2013年开始至今,该项目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在实验教学改革及实验师资队伍培养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成果,进一步鼓励实验实践创新,现启动2017年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中国民航大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5]1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符合立项资助范围,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实用性;

(2)对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有促进作用;

(3)内容真实可靠,经费预算合理,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4)所报内容不得与教改项目、校内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其他项目重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项目。

二、立项范围

(1)实验项目改革与新测试方法建立;

(2)虚拟实验教学资源的建设

(3)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与功能开发(包括一般和重点,具体详见相关办法);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功能开发、技术改造、维修;

(5)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安全管理)和运行机制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从事实验教学教师和实验(工程)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2)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审核项目的立项依据、改革内容和实施方案等,严格把关,鼓励团队合作,确保项目对本单位实验室工作具有推动作用,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

四、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电子版;

(2)各学院(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研究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申请书》请于6月12日前由各单位统一送交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4)国资处、科技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遴选,其结果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联系人:任光辉   王媛卓

联系电话:2152    2157

国资处信息咨询QQ群号:264673612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处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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