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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中心:
根据校办下发的《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校办发〔201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中秋、国庆节长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请各单位在9月29日下班前做好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1、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包括断水、断电、防火、防盗等工作是否到位;
2、对于中秋、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和机房的使用,要做好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防止实验室或机房发生意外事件;
3、计算机网络安全检查:包括不良信息及网站的浏览、游戏及聊天软件等防范检查;
4、请各有关单位在9月29日下班前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同时务必将“中秋、国庆”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和机房情况(使用时间、地点、责任人)通过留言形式发给实验设备处任光辉。电话:2152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