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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教职工借培训等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参与“影子公司”“影子股东”谋利问题线索的通知

【来源:关于收集教职工借培训等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参与“影子公司”“影子股东”谋利问题线索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6-15 】

全院教职员工:

为深入贯彻学校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化解廉政风险,不断巩固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民航局党组 2022 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统一部署,特向我院教职工收集借培训等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参与“影子 公司”“影子股东”谋利问题线索。现公告如下:

举报内容

借培训等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

借培训等名义搞公款旅游是指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培训、 会议、考察调研、专项检查等工作中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

主要表现为:

以培训、会议、考察调研、专项检查等为名变相组织公 款旅游;

擅自改变培训、会议、考察调研、专项检查等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参加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组织的培训、会议、考察调研、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借机旅游;

其他公款旅游情形。

参与“影子公司”“影子股东”谋利问题。

“影子公司”主要是指隐藏在党员、干部身边,通过非正常政商关系,利用党员、干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的市场主体。

“影子股东”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不符合法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

主要表现为:

党员干部以配偶、子女、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名义注册公 司,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利用职权(影响)直接谋利;

党员干部本人私下入股或入干股,帮助企业站台经营, 从企业获取利益;

党员干部任职到哪、市场主体随行到哪,利用权力或影响通过市场主体进行利益输送;

党员干部在管辖范围内通过职权、职务影响为市场主体谋利,安排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任职民营企业领取高额工资掩盖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党员干部以其他方式、形式操控市场主体、公司实行利益交换、以权谋私行为。

举报说明

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

对包庇、纵容腐败行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方式

学院纪委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22-24092473

邮箱:egli@cauc.edu.cn

举报箱:北教八一楼大厅信访举报箱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