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急行动、全力奋战,无私奉献、攻坚克难,以高昂的状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但在这场严峻斗争中,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淡薄,落实疫情防控任务不力,造成风险隐患,影响防控工作大局。现将部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汇总通报如下,请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责任。
一、天津市蓟州区第二小学副校长滕化旺不如实上报相关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蓟州区第二小学副校长滕化旺对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置若罔闻,隐瞒不报其儿子自武汉返蓟情况。同时,作为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其对疫情防控工作思想麻痹,压力传导不到位,人员管理不严格,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重大隐患。区纪委监委给予滕化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来源:天津广播)
二、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叫山村包村干部、镇农经站站长杨子成与该村党支部书记明智超午间酒后上岗值守问题。2月3日,杨子成与明智超在叫山村卡口执勤。当日中午,二人共同在明智超家中就餐并饮酒,餐后继续到卡口值守。杨子成、明智超作为该村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本应认真履职尽责,严把防控关口,但二人纪律意识弱化,自我要求放松,违反了工作纪律。杨子成、明智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天津广播)
三、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新安店镇副镇长陈平宇擅离疫情防控岗位问题。2020年1月26日22时30分左右,确山县督导检查组在检查京港澳高速新安店站卡点时发现,该卡点带队领导陈平宇没有落实24小时值班制要求,擅离岗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29日,经确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确山县委批准,给予陈平宇党内警告处分。(来源: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广东省汕头市接待办主任邢卫国在疫情防控中履职不力且企图掩盖失职失责事实问题。邢卫国作为市接待办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不及时传达上级部署要求,导致有关接待场所未按要求上报来自疫区的旅客入住事宜,造成较大安全隐患。组织发现该问题后,邢卫国不仅未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反而伪造并提供虚假的贯彻会议记录等资料,试图掩盖失职失责行为。2020年1月31日,邢卫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南粤清风)
五、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军埠镇党委副书记吴继强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对群众性民俗活动不力问题。2020年1月25日和27日,军埠镇大长陇村萃涣堂理事会在疫情防控期间,两次举办群众性民俗活动,造成大量人群长时间聚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吴继强作为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联系大长陇单元的单元长,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该活动。大长陇村党总支部书记陈金溪、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长辉明知萃涣堂理事会要举办该活动,既未予阻止,也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大长陇村萃涣堂理事会副会长陈锡容(中共党员)不执行上级工作部署,牵头组织相关活动。2月3日,吴继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金溪、陈长辉、陈锡容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8名党员、干部受到诫勉处理。(来源:南粤清风)
六、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铜钱关镇社保协理员刘东隐瞒胞弟从武汉返家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铜钱关镇上报的《湖北及武汉来(返)旬人员健康登记表》)有60余处明显错误,县联防办收到该表后,未认真审核,直接纳入全县数据统计,造成整体数据失真。该表签批人为镇党委书记陈康、镇长张先锋,填表人为刘东。另发现,1月20日刘东之胞弟从武汉务工返回家中,与其同住的刘东直至1月30日才按规定申报。以上问题,刘东负有直接责任,由县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刘东处隔离期,尚未结案);陈康、张先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镇纪委书记夏长朝监督责任缺失,责成陈康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县纪委对张先锋、夏长朝谈话提醒,其他责任人由有关单位做出相应处理。(来源:中共安康市纪委市监委)
七、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向阳镇营梁村党支部委员、文书杨鹏漏报湖北返乡人员信息问题。1月23日,杨鹏向镇政府汇总、上报本村各组湖北返乡人员信息时,将已清楚掌握的八组湖北返乡人员谢某某漏报。直至1月25日,镇政府大数据对比发现该问题,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杨祥军进行核实,杨鹏才予以补报。1月27日,谢某某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鹏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杨祥军主体责任缺失,导致有关人员未被及时隔离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险。2月2日,杨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杨祥军予以批评教育。(来源:中共安康市纪委市监委)
八、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蒿坪镇双星小学教师温泽武(本校总务后勤工作负责人)违规聚餐问题。1月25日,温泽武从微信群收到县指挥部不聚餐令。1月26日,在明知亲属中有湖北黄冈市返乡人员的情况下,温泽武使用双星小学灶具、餐具,在本校一楼教师办公室设宴两桌,召集从湖北麻城县返乡人员张某某、汪某某夫妇及其他亲属共23人聚餐,导致就餐人员存在交叉感染的潜在危险。2月2日,温泽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来源:中共安康市纪委市监委)
九、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中池镇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叶方军等人排查工作失职失责问题。按照镇村会议安排,叶方军直接承担筷子铺村一组、二组疫情防控排查工作。1月27日,中池镇纪委在疫情防控督导中发现,叶方军的儿媳、孙女近日在湖北旅居5日后返回筷子铺村一组家中;一组村民张某某近日在湖北黄石市、武汉市旅居6日后,又在汉阴、石泉县城及中池镇多处游玩,才返回家中。以上疫情,叶方军未发现、上报,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月2日,叶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县纪委对负有主体责任的中池镇副镇长(包片责任人)徐进诫勉谈话。(来源:中共安康市纪委市监委)
十、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卡子镇凤凰村村委会委员、妇联主席凡国荣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组织纪律问题。经查,凡国荣2019年10月起在武汉务工,2020年1月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1月27日起,凤凰村委会在湖北返乡人员摸排核实中,多次电话询问其是否经过或在湖北停留过,凡国荣予以否认,并强调自己是从西安返回。1月29日,有关部门向镇村反馈其在武汉住宿详细记录后,凡国荣才承认自己在武汉务工,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2月2日,凡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中共安康市纪委市监委)
十一、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东坝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胡斌失职失责问题。2月2日,示范区(试验区)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组在恒口镇东坝社区检查时,发现社区居委会武汉返乡人员及家庭成员台账漏测漏报8人;由居委会负责监管的6户18人自行居家隔离人员中,部分人员居家隔离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居委会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每日对居家隔离对象周某某、王某监测体温、报送信息。以上问题胡斌负有直接责任,2月4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中共安康市纪委市监委)
十二、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特别恶劣的是,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来源:法务之家)
十三、湖州市南浔区王某某违反居家隔离规定、妨碍公务,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2月2日上午,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巡查时,发现居家隔离人员王某某有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的行为,遂对其进行劝导,要求其遵守居家隔离规定,但王某某不予配合,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用手攻击民警朱某某,抓伤朱某某脸部、颈部。当日,本案被告王某某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被刑事拘留。最终王某某因违反居家隔离规定、妨碍公务,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来源:腾讯新闻)
十四、江苏省昆山市董某某、董某不配合居家隔离,拘留5天,强制隔离。董某某、董某自湖北返回昆山,疫情防控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二人居家隔离,但二人在隔离期间屡次外出,无视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2月3日下午,昆山市高新区防疫指挥部指派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强制隔离,但该二人拒不配合,在被带离过程中拉扯、踢踹工作人员。目前,董某某、董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5天,二人正在高新区隔离点接受强制隔离,待医学观察结束后接受处罚。(来源:昆山论坛)
十五、宁波市北仑区薛某某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隔离被行政拘留。1月24日,北仑区大碶街道薛某某从湖北乘飞机到达宁波,后在家中居家隔离。2月3日,医务人员发现其女儿有发热症状,多次要求该母女俩到隔离点医疗,薛某某拒绝配合。当日下午,民警到达现场,进一步告知其权利义务,希望其配合工作人员前往固定隔离点。薛某某情绪激动,拒绝配合,并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目前,薛某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北仑警方依法行政拘留。鉴于尚处隔离期,薛某某被强制隔离医学观察,待观察结束后再执行拘留。(来源:阿拉宁波网)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战时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诠释忠诚与担当,践行初心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