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1】优异大陆生赴台交流,小姐姐主动示好成“恋人”
2011年,小哲在一所重点大学机械专业读二年级,因为学习成绩优异,他得到了去台湾义守大学学习交流的机会。赴台后,在一次聚会上,小哲与许佳滢相识。
当许佳滢了解到小哲所学专业可以接触不少国防科工的机密后,随即与他确定恋人关系。交流学习结束后,小哲很快要回大陆,许佳滢以恋人的身份向小哲提出要求:要及时把他取得的成果发过来和她分享,彼此做对方的眼睛。
此后,小哲按照许佳滢的要求搜集各种资料和信息。经调查,小哲向许佳滢提供涉及我国防科工的情报近百份,许佳滢真实身份是台湾"军情局"的间谍人员。
小哲交往不慎,落入陷阱,为境外不明真相人员非法提供了国家秘密和情报,并收取相应报酬,折合人民币45000元,根据《刑法》第111条,涉嫌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小哲因为不再适合相关专业的学习而退学,并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真实案例2】大学副教授、硕导因泄密,被判无期
周某,2006年获博士学位,主要从事高精尖通信技术研究,在赴国外某大学做博士后研究时,他在申请签证中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附有关于高精尖通信技术领域研究的博士论文复印件,引起了境外间谍情报机构的关注。
在境外期间,间谍多次约其见面,表示为该国工作可得丰厚报酬,周某默许同意。回国后,他继续向对方提供情报。案发前,周某为我国某高校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所在实验室承担了众多国防军工单位和军队大量涉密研究项目。
经查,周某先后向境外间谍情报机构提供了大量国防军工重要涉密数据和文件,资料,涉及我国多种重要武器装备的研制状况,作战性能,技术参数等核心秘密。经鉴定,这些资料包括机密级,秘密级文件200余份。
2011年,国家安全机关将周某抓获。2014年5月20日,周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真实案例3】军工专家成间谍,金钱驱使出卖国家秘密
张某某是某军工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2011年,张某某赴西方某国访学。在参加一次学术研讨会时,一个名叫杰克的男子主动接近了他。
杰克自称是国外军方人员,并说手上有军方的项目。对于科研人员来讲,这个项目的吸引力相当大,因为有不少共同语言,张某某和杰克相谈甚欢。
杰克不仅为张某某解决了很多生活难题,还允诺将为其女儿赴国外留学和取得居住权提供帮助。之后,杰克表明了他为间谍机构工作的真实面目。在诱惑面前,张某某最终还是成为了间谍帮凶。回国后,张某某不遗余力地搜集我国军工领域情报,将我国尖端武器研制情况,研究方向等毫无保留地透露给对方。案件发生后,张某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国家安全无小事,指尖泄密勿大意。严禁在微信聊天、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网络社交媒体上传输、发布涉密或敏感信息,严禁使用手机应用、微信小程序等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拍照、录音、录像或者图文语音识别,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广大师生若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相关可疑情况,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保密小贴士】
什么是涉密文件?是一种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国家秘密载体,如文件、光盘等,通常标注有“绝密、机密、秘密”字样。
(来源:广州日报、中国普法等 航大镜鉴2025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