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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中期推进会
2021-12-13 15:49浏览次数:信息来源:保卫部(保卫处)
通讯员:邓鹏

本网讯 日前,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推进会在学术交流中心第十会议室召开,副校长杨虎,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各学院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联络员共计56人出席会议。



参会人员集体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视频,进一步学习了解关于生产安全全员责任制的内容。新《安全生产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自11月11日以来校内各单位关于校园安全九个方面的自查情况。保卫处介绍各学院自查情况,以及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疫情防控校门管理等方面的自查情况。学工部介绍学生工作安全自查情况。国资处介绍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产业公司介绍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情况。

杨虎在讲话中指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按要求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要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建立师生全员安全责任体系。

杨虎针对即将开展的互查和督查工作,要求各单位一是提高认识,做好下半篇文章。坚决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再次深入排查校园安全现状,梳理安全隐患清单;二是抓安全工作,关键是做实做细。安全工作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在预防上下功夫,将主要精力用在日常的检查和隐患治理上,及时找出不安全因素和风险源,针对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人和治理措施;三是完善制度,关键是狠抓落实。隐患查出来以后,核心是怎样消除,消除隐患的长效措施是建立科学的安全工作程序,明确每一级安全责任人的工作标准清单,要求大家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作,保障安全;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保卫部门代表学校负责校园安全监管职责,学工部、国资处、宣传部又有具体的安全监管领域,作为监管部门首先要确保监管职责落实到位,该检查的检查、该督查的督查、该追责的追责,务必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的工作理念,工作标准要高、工作尺度要严、工作力度要硬,确保各单位安全风险等级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针对冬季校园安全特点,杨虎指出临近年终考核总结、学生考试就业,各单位一定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互查督查工作落地有效。

会上保卫处介绍校园安全专项整顿第二阶段互查、督查工作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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