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教委相关工作安排,我校 2025
年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事宜安
排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包含延长学业学生、不
包含 2021 年入学时趸交 4 年保费的学生)。
二、保险待遇享受期限
1.未参加 2024 年度医保的学生:2024 年 9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2.已参加 2024 年度医保的学生: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保险待遇享受范围
学生参保后享有住院、门诊、大病、生育四项保险待遇。
四、缴费标准
天津市 2025 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
每
人每年 400 元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按照 90%的比例定
额资助,其余 10%费用由学生个人缴纳,
每人每年 40 元。(具
体人员缴费标准见附件 1)
从 2023 年度起,本市各级各类院校取消按学年趸缴居民医
保费的机制,采取按年度申报缴纳居民医保费。
本年度参保学生
只缴纳 2025 年度的保费。
五、工作安排
1.参保培训阶段
为确保我校本年度参保工作顺利进行,拟计划11月12日(周
二)召开我校 2025 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培训会,参会人员为
各学院资助育人联系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信息统计阶段
(1)参保信息统计
11 月 15 日前,各学院将《2025 年参保学生情况统计表》(附
件 2)电子版留言给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潇。
(2)参保信息确认
11 月 19 日前,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后的结果反馈至
各学院,请各学院于 11 月 21 日下班前将最终版《2025 年参保
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 2)《2025 年不参保学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 3)电子版留言给张潇,同步将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纸质版材料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
章,此版名单将作为参保登记名单,请务必核实准确。
3.缴费阶段
本年度采取集中扣费的方式开展保费缴纳工作,各学院务必
通知参保学生将足额保费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工商银行卡中,且
确保卡内资金足以支付保险费用。扣款时间预计为 11 月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政
策宣传工作,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对学生进行充分的动员,实
现应保尽保。
2.按照格式要求认真填报《2025 年参保学生情况统计表》,
仔细核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民族、手机号码、剩余学
籍年度等基础数据,避免造成学生参保不成功,影响学生切身利
益。
3.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做为
定额资助的支撑材料,
各学院需认真审核学生提供的国家助学贷
款合同,注意合同的签约时间、贷款时限,不符合本年度贷款要
求的学生不予以认定资助,
贷款合同各学院留存备查。
4.请各学院结合实际,了解掌握学生不参保的原因并做好信
息统计、材料审核工作,
不参保材料学院自行留存以备检查。
5.请各学院特别注意复学或延长学业的学生,确认该部分学生原来的参保期限是否已到期,如若到期,可重新参保。
附件:1.2025 年度人员缴费标准
2.2025 年参保学生情况统计表
3.2025 年不参保学生情况统计表
4.天津市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问一答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