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将我校学生资
助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减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经济负担,帮助其顺
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学校现开展 2024-2025
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标准
1.烈士子女
(1)减免对象:父(母)亲因公牺牲并被相关部门认定为烈士
的在校学生。
(2)减免标准:减免学生正常学制内各学年全部学费。
(3)减免依据:《烈士褒扬条例》(2011 年国务院令第 601 号)。
2.天津市低保家庭子女
(1)减免对象:经天津市民政部门统一认定的低保家庭子女。
(2)减免标准:减免学生正常学制内各学年学费的 50%。
(3)减免依据:《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 年津政令
第 25 号)。
3.天津市孤儿
(1)减免对象:父母双亡或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或失踪)或查
找不到生父母、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根
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2)减免标准:减免学生正常学制内各学年全部学费。
(3)减免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
一步加强我市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90 号)。
(4)其他省市孤儿参照执行。
二、申报材料
1.“烈士子女”学生
(1)烈士家属证明;
(2)《中国民航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2.“天津市低保家庭子女”学生
(1)《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与持证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有特殊情
况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3)《中国民航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3.“天津市孤儿”学生
(1)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宣告
父母失踪的证明原材料;
(2)《中国民航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
拟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填写
《中国民航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 1)。
(2)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拟减免学费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报《申请
2024-2025 学年学费减免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
(3)提交材料
电子版:提交《申请 2024-2025 学年学费减免学生情况统计表》,
留言至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卢思纯;
纸质版:提交《中国民航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申请
2024-2025 学年学费减免学生情况统计表》、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以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于 11 月 8 日下班前报送至学工部大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卢思纯。
2.工作要求
(1)学生上交的原件材料,请学院核实信息后,及时退还给学
生本人,只留存复印件。
(2)此项工作由各学院资助育人工作联系人全程负责,请各联
系人切实做好学费减免的通知、申请、审核和报送工作,确保符合
条件的学生都能惠及该政策,更好地为学生成长提供关怀与支持。
附件:1.《中国民航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2.《申请 2024-2025 学年学费减免学生情况统计表》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