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学校需全力配合各
省级资助管理部门和经办银行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确认工
作、做好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及学费缓交工作,切实帮助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缴费难题,
保障学生安心求学,现将具体工
作安排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贷款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
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发的,学生和家
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旗)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高校配合
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做好生源地贷款学生就读信息确
认、贷款回执办理等工作。
(二)面向对象
已办理 2024-2025 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办理流程
1.国家开发银行
(1)
学生线上填报贷款受理回执码
。学生持“受理证明回
执码”(回执码获取方式一:短信;方式二:登录国开行学生在
线服务系统,在 2024-2025 学年贷款申请进度的“合同已盖章”
节点下面点击“下载受理明”),登录学校“智慧学工”系统
自行完成贷款受理回执码登记。
(2)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
务系统。
(3)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①
填报时间:
9
月
11
日前。
②
贷款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1、“智慧学工”系统填报流程
见附件 2。
③
为避免学生提交过程中出现数据错误,请提醒学生 9
月 30 日前暂时保存好回执码信息。
2.非国家开发银行(不包含中国银行)
(1)学生提交《**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函》或
《**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
(2)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统计贷款学生信息,并填写
《2024-2025学年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
件 3,一份),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后连同贷款材料一并报送(确
认函或回执单顺序与统计表顺序保持一致)。电子版同步留言给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卢思纯。
部分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要求填写学校账户信息,
具体信息如下:
学校账户名:中国民航大学
学校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东丽支行
学校账号:279160079799
(3)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在指定时间到东丽
校区、宁河校区的师生服务中心领取审核通过的贷款材料。
(4)时间安排:
①
东丽校区:9 月 11 日前提交至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②
宁河校区:9 月 12 日提交至宁河校区师生服务中心 3 号
窗口。
3.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
各学院根据《中国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明细表》(附件 4)
核实统计贷款学生基本信息,完善学费、住宿费金额及入学验证
码(入学验证码可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APP 或中国银行发送给学
生的短信中查看)。9 月 11 日前将核实补充完善后的《中国银
行生源地贷款学生明细表》留言给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卢思纯,
纸质版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后一并报送。
(四)贷款发放
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由贷款银行汇至学校账户,预计 11 月
中下旬到账。学校收费中心根据学生欠费情况扣除学费及住宿费
(若贷款金额小于欠缴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部分由学生自
付),剩余贷款金额直接汇入学生工行卡中(学校统一发放的)。
2.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到账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个别通知。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介绍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国银行向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
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发放的,学生入校后在学校申请
办理的,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
宿费的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
贷款不可兼得,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再申请校园地
助学贷款。
2.助学贷款新贷、续贷工作
新贷、续贷工作的面向群体均为我校 2024-2025 学年度认定
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待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结束后,根据
中国银行的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贷款相关事宜。
三、助学贷款贷后管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均属于国家助学贷款,是
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助学贷款工
作,依托助学贷款工作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诚
信贷款、诚信还款意识。
四、学费缓交工作
1.面向对象
:
因家庭经济困难
不能及时缴纳学费的全日制本
科生、专科生、预科生、研究生,申请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拟申请 2024 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上一学年有贷款
记录学生无需申请、已通过迎新网申报的 2024 级新生无需申
请);
(2)新申请 2024 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上一学年有贷款
记录学生无需申请、已通过迎新网申报的 2024 级新生无需申
请);
(3)拟申请学费减免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附件 5)。
2.办理流程
(1)学生填报《中国民航大学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 6,
一份)。
(2)学院审核并填报《申请 2024-2025 学年学费缓交信息
统计表》(附件 7,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9 月
11 日前报送,统计表电子版同步留言至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卢
思纯。
(3)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学校收费中心备案。符
合缓交条件的学生经批准后方可缓交,若贷款金额或减免金额小
于欠缴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部分由学生自付。
附件:
1.2024-2025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明细表
2.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说明(智慧学工学生简化版)
3.2024-2025学年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
4.中国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明细表
5.中国民航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
6.中国民航大学学费缓交申请表
7.申请 2024-2025 学年学费缓交信息统计表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