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为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
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开展
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初次认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
生)、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
2.复核认定:2023-2024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和临时困难。
三、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阶段。
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认定申请,
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提交能充分支撑家庭经济基本情况的
所有佐证材料,线上操作流程见附件1。
2.班级(年级)认定评议阶段。
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
的申请材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结合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
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确
定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将评议结果报年级辅导
员。年级辅导员根据班级认定结果给出年级认定结果,并通过“智
慧学工”系统进行确认。
认定评议时应充分保护受助学生尊严和隐私,不能让学生当
众诉苦、互相比困。
3.学院(部)认定评议阶段。
学院(部)认定工作组认真审
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
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同时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完成审核
工作。
4.公示结果并处理异议。
学院(部)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
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学号、姓名、年级)及档次以适当
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
学院(部)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如对学院(部)认定工作组的
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
复议。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5.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建档。
公示结束后,学院(部)
认定工作组将认定结果提交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
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全校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库。
四、时间安排
1.9月13日-9月22日:学生申请、学院(部)审核、公示。
2.9月23日:将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汇总名单提交大学
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导出材料请认真核查无误后打印,材料纸
质版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电子版同
步留言至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潇。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
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认定结
果是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及社会相关奖助学金、勤工助
学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国
民航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组
织实施,多渠道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日常生活表现,
认真审核、及时上报,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
2.加强教育。
各学院(部)要及时向学生宣传解读学校各项
资助政策。同时,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引
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各学院(部)应对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
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3.注重管理。
学院(部)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及时
掌握和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变动的新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
生变化,各学院(部)应及时调整认定结果并上报大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更新困难生库。同时,
各学院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
生一档” ,形成包括资助资金发放、心理关爱、学业帮扶、勤工
助学等全方位在校期间资助帮扶台账,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使用说明(学生版)
2.中国民航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操作说明(老师版)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