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平台负责人:
根据《中国民航大学科研平台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校发[2021]157号),我校各科研平台2021年度的建设经费资助额度已确定(附表1)。请各科研平台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
1.提交2021年度平台建设经费预算(预算额度不得超过资助总额、预算科目严格遵照附件要求)。
2.提交2020年度运行工作报告(附表2),运行工作报告将作为经费下拨的主要依据。
请将电子版留言给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李岩;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学术交流中心403办公室。
提交时间:7月12日下午4点前
联系人:李岩
办公电话:5232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