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何珠城)4月24日,教育部印发高校章程第88号核准书,正式核准《中国民航大学章程》。这标志着中国民航大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学校依法治校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核准书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经中国民航大学党委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民航局同意,报教育部核准的《中国民航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6年1月12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核准。
核准书要求,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核准书颁布之日(2016年4月24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学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为了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学校章程编制工作自2014年4月正式启动以来,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在全校师生、校友及相关单位的积极参与下,经过前期筹备工作、调查研究、专题推进、初稿起草、征求意见、审议审定等不同工作阶段或环节,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历时近两年的时间,先后十几易其稿,经教代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报民航局审核同意,最终形成了提交教育部的章程核准稿。
经核准的《中国民航大学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包括总则、办学功能、办学主体、治理结构、办学保障、外部关系、学校标识、附则等8章,共计88条。
《中国民航大学章程》是学校办学的总“宪章”,是学校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快建设成为享有国际声誉的世界著名的民航类高等学府建设步伐的基本准则、重要依据和有效抓手。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中国民航大学章程》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章程内涵,自觉按章程办事,并依据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中国民航大学章程》全文:http://www.cauc.edu.cn/zcjs/346.html
(编辑张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