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5月22日,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民航大学召开。
本网讯(通讯员朱向东摄影肖江)5月22日,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民航大学召开。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民航局法规司司长马正出席,来自民航法律业界的87名代表参加。经大会投票,中航大校长吴桐水再次当选研究会会长。大会选举出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成员。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后,研究会将到民政部注册登记,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将成为新的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1999年3月2日在北京成立,是归属于中国法学会的专业研究会。航空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于2005年9月25日在中国民航大学(原中国民航学院)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航空法研究会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并将研究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民航大学。
自2005年以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民航局的指导下,研究会紧密围绕民航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团结航空领域广大法学研究学者和民航法律实务部门工作者,开展各项航空法的研究和交流工作,不断提升为行业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为促进民航的法制建设和各项改革事业,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服务,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基础性工作。
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9年来,紧紧抓住民航业持续高速发展的机遇,紧紧围绕民航工作重点,积极探索航空法学研究的规律,为民航局制定法规、政策和执法工作献计献策,为民航企业服务,为健全民航法制作出了积极贡献,基本形成航空法学研究的理论框架,形成了运转有效的研究机制;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航空法学理论体系和人才队伍;建立起中国航空法学的学术地位;初步建设了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理论研究队伍。
研究会依托院校积极开展航空领域的教育研究,组织搭建航空法基础研究平台。研究会先后组织会员申报有关“民航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反劫机研究”、“国际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公约研究”等民航局课题30多项;主持完成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国家软科学、天津市社科基金项目、天津市教委等诸如“航空损害赔偿制度的比较研究”、“民航航班延误治理制度创新研究”等20多项课题。聚焦航空法特色,打造一批航空法学术成果,把学术活动不断向纵深领域发展。
9年来,研究会先后多次组织全国性的专业学术研讨会,主办5次较大型的国际研讨会,每年都开展专题学术研究,组织会员撰写研究论文,进行航空法学教材的编写与翻译等工作。研究会根据民航改革发展和航空运输中出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诸如“两岸航空热点法律问题”、“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热点问题”、“欧盟碳排放收费法律问题”和“机场非法干扰行为”等研究。
研究会紧紧围绕我国民航强国建设的发展战略,组织行业内外的专家开展“航空运输体系法律框架”的预研工作,就民航强国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范、标准和要求开展研究。按照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和民航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广大会员和有关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民航立法活动,参加有关法规草案的研讨。
随着国民经济和民航业的高速发展,对民航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无论是国家航空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还是为航空安全保驾护航;无论是航空制造业和通用航空产业的大发展,还是治理延误和旅客权益的保护,都促使航空法制建设和航空法学研究会的建设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代表大会后,研究会和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还组织了主题为“中国航空业发展新趋势与法律保障服务”的国际研讨会议。
(编辑张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