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2015年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2015年政工专业理论培训将于近期开始。现将培训报名及开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采取分期分段进行,时间明细附后,我校拟参训人员应于“教育工委”时间段内报名,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本市河西区台儿庄路40号,金阜桥旁中国交通物资华北公司院内三楼306室)。
3.参训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和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及培训费。(因继续教育证登记的有些课程已过时效期,请详读文件附件3,以免漏训影响职称的正常申报。)
二、上课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含报名费、串讲费、考务费等)
高级应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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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 |
管理心理学 |
教 程 |
发展史 |
培训教材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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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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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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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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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在2005年-2011年期间已参加过《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课程的培训者,今年无需补训《管理心理学》。 |
高级补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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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程 |
公文写作 |
发展史 |
培训教材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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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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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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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元 |
中级应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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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程 |
公文写作 |
发展史 |
培训教材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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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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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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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在2005年-2011年期间已参加中级政工专业理论的培训者,今年无需补训《公文写作》。 |
中级补训班
初级培训班
四、咨询与联络
政工专业人员专业理论培训班有关问题的咨询,请与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联系。
联 系 人:周惠萍 王 静
联系电话:2339.1756
传真电话:2313.5122
网 址:www.tjzzp.com
附件:1.政工专业人员政工专业理论培训有关免训政策
2.理论培训分期分段报名时间安排
3.继续教育新、老证书有效期限的使用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15年4月9日
附件1
政工专业人员政工专业理论培训有关免训政策
1.男满55岁、女满50岁,可免于参加晋升前政工专业理论培训与考试,达免训年龄之前应按期参加培训而未参训的,缺失课程需参加补训。
(2015年免训年龄界定时间为男: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参加市自考委和市电大举办的“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班和参加天津师范大学举办的“政治学与行政学”学历班学习,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可免于晋升前政工专业理论培训考试。
附件2
理论培训分期分段报名时间安排
4月7-10日
红桥区 总工会 卫生计生委 交通运输委
管理局 团市委 妇 联 体育局
水务局 发改委 工信委 政法委
供销社 科 委 宣传系统 市级机关工委
4月13-14日
和平区 河东区 农 委 金融局 建 委
4月15-17日 教育工委
4月20-24日 国资委
4月27-28日 河西区 河北区 南开区 商务委
4月29-30日 其他单位
附件3
继续教育新、老证书有效期限的使用说明
1.继续教育老证:首页上盖有“3-2002”字样,培训内容为《政工理论教材》者,此证于2013年起一律作废;
2.继续教育证上时间为2004年,学习科目为《面向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的继续教育证书一律作废。持此证者,拟申报高级需参加《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心理学》课程的培训,拟申报初级需参加《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课程的培训;
3.继续教育证上盖有《面向新增三个章节》者,需参加《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心理学》课程的培训。
注:报名时请携带盖有2005-2014年期间参加晋升前继续教育培训及2014年网络培训记录的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