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党支部建设立项获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29 点击数:

按照《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2015年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2015年政工专业理论培训将于近期开始。现将培训报名及开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采取分期分段进行,时间明细附后,我校拟参训人员应于“教育工委”时间段内报名,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本市河西区台儿庄路40号,金阜桥旁中国交通物资华北公司院内三楼306室)。

  3.参训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和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及培训费。(因继续教育证登记的有些课程已过时效期,请详读文件附件3,以免漏训影响职称的正常申报。)

  二、上课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含报名费、串讲费、考务费等)

    高级应训班

新世纪

管理心理学

教 程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630元

 

520元

   

400元

注:凡在2005年-2011年期间已参加过《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课程的培训者,今年无需补训《管理心理学》。

 

 

  高级补训班

教 程

公文写作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420元

 

260元

   

220元

 

  中级应训班

教 程

公文写作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530元

 

420元

注:凡在2005年-2011年期间已参加中级政工专业理论的培训者,今年无需补训《公文写作》。

 

  

  中级补训班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220元

 

  初级培训班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370元

 

  四、咨询与联络

  政工专业人员专业理论培训班有关问题的咨询,请与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联系。

  联 系 人:周惠萍   王  静

  联系电话:2339.1756

  传真电话:2313.5122

  网    址:www.tjzzp.com

  附件:1.政工专业人员政工专业理论培训有关免训政策

     2.理论培训分期分段报名时间安排

     3.继续教育新、老证书有效期限的使用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15年4月9日

 

 

 

 

 

 

附件1

政工专业人员政工专业理论培训有关免训政策

  1.男满55岁、女满50岁,可免于参加晋升前政工专业理论培训与考试,达免训年龄之前应按期参加培训而未参训的,缺失课程需参加补训。

  (2015年免训年龄界定时间为男: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参加市自考委和市电大举办的“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班和参加天津师范大学举办的“政治学与行政学”学历班学习,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可免于晋升前政工专业理论培训考试。

 

附件2

理论培训分期分段报名时间安排

  4月7-10日

   红桥区  总工会  卫生计生委  交通运输委

   管理局  团市委  妇 联    体育局

   水务局  发改委  工信委    政法委

   供销社  科 委  宣传系统   市级机关工委

  4月13-14日

   和平区 河东区 农 委 金融局  建 委

  4月15-17日      教育工委 

  4月20-24日     国资委

  4月27-28日     河西区  河北区  南开区  商务委

4月29-30日    其他单位

 

附件3

继续教育新、老证书有效期限的使用说明

 

  1.继续教育老证:首页上盖有“3-2002”字样,培训内容为《政工理论教材》者,此证于2013年起一律作废;

  2.继续教育证上时间为2004年,学习科目为《面向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的继续教育证书一律作废。持此证者,拟申报高级需参加《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心理学》课程的培训,拟申报初级需参加《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课程的培训;

  3.继续教育证上盖有《面向新增三个章节》者,需参加《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心理学》课程的培训。

    注:报名时请携带盖有2005-2014年期间参加晋升前继续教育培训及2014年网络培训记录的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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