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推荐全国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开展天津市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创建培育工作的通知》(津教组函[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全国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天津市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创建培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1月5日至9日
二、申报创建类型
1.全国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包括: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2.天津市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创建培育工作包括: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专职组织员导航站。
已验收通过的天津市第一批党建“领航工程”项目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满足《关于推荐全国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开展天津市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创建培育工作的方案》(见附件1)中所列申报条件。
四、建设周期和任务
建设周期为2年(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
建设期内,各建设单位要对标《通知》要求和重点任务指南、计划创建标准(附件3-7)开展建设工作。创建“党建工作示范高校”,要着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等出成果;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创建“天津市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要着重围绕培育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等出成果;创建“天津市高校专职组织员导航站”,要着重围绕增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等出成果。
同时,要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重点、热点问题,结合党建工作研究基础,对照《天津市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建设项目选题》(见附件2)选择认领一个项目,开展重点研究攻关和实践探索。
五、工作要求
各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全国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天津市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工作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和重点任务指南、计划创建标准,积极组织申报,每个创建类型至多申报1个。
校党委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天津市推荐1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4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1个专职组织员导航站。
请各党委(总支)于11月9日17:00前将《全国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8)、《天津市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建设计划申报书》(附件9)和支撑材料等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1.关于推荐全国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开展天津市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创建培育工作的方案
2.天津市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建设项目选题
3.全国第三批高校党建“双创”和天津市第二批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工作示范高校重点任务指南
4.全国第三批高校党建“双创”和天津市第二批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工作标杆院系重点任务指南
5.全国第三批高校党建“双创”和天津市第二批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工作样板支部重点任务指南
6.天津市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计划创建标准
7.天津市高校专职组织员导航站建设计划创建标准
8.全国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9.天津市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领航工程”建设计划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