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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提醒

作者:时间:2023-05-22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国资处5月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应于5月24日前完成本单位自查以及清查报表的打印,6月2日前完成本单位资产核查并提交所有清查报表。

截止5月22日上午,网上清查率平均72.26%,其中清查进度达90%以上的单位有:统战部、审计监察处、招生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招标采购中心、科创院、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宁河校区建设指挥部、航空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训练中心。清查率低于60%的单位有28个。

清查系统将于5月24日下午16:00关闭,关闭后将无法清查和清查报表打印。考虑到截止日当天可能会出现因集中打印而导致系统卡顿的情况,请各单位尽早完成清查并打印清查报表。

清查咨询电话:2156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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