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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5-22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教学队伍专业能力,加强实验技术创新,检验“自组、自拟、自建”项目实施水平和完成质量,现定于2023年5月25日开展本年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时间

时间:2023年5月25日(周四)下午2:00

二、验收地点

仪器展示地点:工程技术训练中心主楼(北教22)一楼大厅。

项目负责人现场进行汇报或答辩。(验收名单见附件1)

各负责人须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12点之前将项目涉及的成果及支撑材料安置于工程技术训练中心一楼大厅,以便进行集中演示。软件需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携带可运行该系统的高性能计算机。

三、验收方式

第一步:现场验收。专家组根据各项目的申报材料对成果及支撑材料进行查验。每个项目负责人准备3—5分钟,简要说明项目的具体内容、建设过程、其在教学中的用途,目前使用情况以及能支撑的实验项目。

第二步:专家汇评。由专家组讨论并最终给出结论和意见。

四、现场材料准备工作

各负责人提前准备项目涉及的软硬件成果、支撑材料以供专家现场查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成果

项目涉及的软、硬件成果均需安置于指定地点,且保证成果能够按照任务书要求的各项指标正常运行。

2.支撑材料

项目涉及的各项支撑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实验指导书、专利申请书、实验记录、学术论文、试验过程视频等相关材料)需将原件放置于验收现场。

现场验收完成后,国资处将汇总专家意见、公布验收结果。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确保本年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其他

参加现场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24日前加入验收工作微信群(扫描附件二维码)。

为加强实验技术创新成果展示和技术交流,欢迎各位老师现场参观。各学院老师可自行前往验收场地,参观实验技术创新项目成果展示,与项目负责人、验收专家进行探讨,共同推动实验技术进步。

联系人:郑树桐  215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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