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航专业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选取一批民航专业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类型一:建设单位规避招标
1.某机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按项目可研批复要求(对民航专用部分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施材料采购等采用公开招标),于2018年3月直接与某单位签订勘察合同,于2022年9月直接与某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设计合同,于2024年12月直接与某水利水电工程局签订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13万元罚款处罚。
类型二:中标人违法分包
2.某空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某机场改扩建配套空管工程空管拆除还建项目中,与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基础管网劳务合同,合同中明确由该空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材料和物资,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劳务。经查,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与其他两家公司分别签订土建工程地材物资购销合同和混凝土零售合同,采购混凝土标砖和混凝土,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该空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出4万元罚款处罚。
3.云南某施工企业在某机场改扩建工程场道工程中,将部分主体工程违法分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2.88万元罚款处罚。
类型三:招标人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4.某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某机场飞行区围界安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规定。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对该公司作出1万元罚款处罚。
类型四:招标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5.某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将某机场跑道道面病害处治项目的机场目视助航灯光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对该公司作出10万元罚款处罚,并对该公司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5000元罚款处罚。
类型五:评标专家违法透露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收受评标劳务报酬以外财物
6.评标专家刘某某在参加某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某项目评标过程中,存在“违法透露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收受评标劳务报酬以外财物”行为,且该专家“不按规定参加质监总站组织的培训”。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依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九)项、第(十)项和《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项,对其永久除名。
类型六:招标人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7.某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在某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编制中,存在设定的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
类型七: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8.某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信息工程项目投标活动中,3家投标人存在计价项目文件共用加密锁的关联痕迹,经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立案调查,认定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鉴于违法行为已超出行政处罚追溯期,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向相应省公安机关移交相关线索及证据材料。
类型八:中标人违法分包
9.某空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某机场改扩建工程空管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签订《采购合同》《设备调试合同》等方式,将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内容交由另外的空管工程公司实施,存在违法分包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84.6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2.65895万元行政处罚。
民航专业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
(来源:民航局官网,航大镜鉴2026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