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促进学校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激励学术创新,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国民航大学科技成果奖奖励办法》(校发﹝2019﹞382号),决定启动2020年度校科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为切实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研究开发的应用技术成果;
(二)建设工程中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取得的技术成果;
(三)标准、计量、劳动和环境保护等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科技成果;
(四)企业管理等软科学研究成果;
(五)科学技术、管理专著等优秀著作;
(六)自然科学理论成果;
(七)推动行业、地方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咨询或报告等成果;
(八)推动“中国方案”走向国际所取得的显著成果。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民航大学科技成果奖的科研成果须通过结题、验收或评价,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应用时间须在一年以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软科学成果须已被有关部门采纳;
(三)科学技术、管理专著等著作须正式出版二年以上;
(四)基础理论成果应在学术上具有先进性;
(五)研究报告类成果,须为省部级及以上规划单位立项且已结项;
(六)申报重要决策咨询和“中国方案”走向国际的研究报告成果,须经有关单位正式立项且已结项,有副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且被相关部门采纳,并附有局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成果被采纳程度、转化形式和产生决策影响、社会影响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详见《中国民航大学科技成果奖奖励办法》(校发﹝2019﹞382号)。
注意:申报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独立评审,若申报一等奖没有通过,当年不再参与二、三等奖的评审;申报二等奖没有通过,当年不再参与三等奖的评审。
已经获得过中国民航大学科技成果奖、省部级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项目应填写《中国民航大学科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一式10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9份),“承诺书”一式1份。请在10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交至科技处学术交流与成果管理科。
附件:
1.中国民航大学科技成果奖申报书
2.承诺书样式
科技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