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梦•海河情天津市首届离退休干部摄影展作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6-14 点击数:

根据《天津市2013年老干部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市离退休干部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文化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发挥老同志在建设美丽天津中的积极作用,市委老干部局决定举办“中国梦·海河情”天津市首届离退休干部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天津市首届离退休干部摄影作品展

二、摄影作品展主题:“中国梦·海河情”

三、摄影作品征集细则:

1、作品征集时间:

2013610710。展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作品报送方式:

离退处负责征集本单位离退休干部报送的摄影作品,作品作者需填写“报送信息表”(附后)交至离退处,由离退处统一交至本次摄影展承办单位和平区委老干部局活动科。

3、征集作品要求:

1)报送的作品要紧紧围绕“中国梦·海河情”这一主题,通过拍摄反映城乡新貌、亮丽瞬间、多彩晚年等方面摄影作品,反映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经济社会民生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内容积极向上、视角独特、具有新意、题材不限。

2)报送的作品必须为本人的原创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印、拍摄时期等,不得经过处理。(允许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调整和剪裁)

3)要求报送作品为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名称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如:李刚海河新貌),作品尺寸为长边60.96厘米24寸),分辨率不低于100dpi

4)每位老同志单幅摄影作品限报3幅,组照限报2组。

5)经评选入围参展的作品由承办单位统一冲洗、制作,因冲洗与实际电脑显示有误差的,应尊重冲洗、制作结果,参展者一经提交照片,均视为允许将其照片展出。

四、评选办法和奖励措施

本次展览设评审组(由市委老干部局、市摄影家协会、市离退休干部文化活动示范基地评审专家组成),报送作品经初步遴选、评审组评选,最后确定200幅参展作品,并于9月中旬集中展出,主办单位将为参展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20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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