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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红、陈珩老师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与筹划专题”的总结报告

2010-12-20 00:00:00 来源:中国民航大学MBA教育中心

一、研修班背景
    2010年12月8-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合作在深圳联合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与筹划专题”研修班。此次研修班基于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配套法规——《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规程》的出台而举办的,因此研修班的目的为了解决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 有助于进行有效纳税筹划,节约成本,最大可能提高经济效益。
   研修班主讲教师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理论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务院特殊津贴税务专家张培森教授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调研员、权威财税专家岳光富。
二、研修内容
    研修班的目标是为了使学员系统了解新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的框架、相关内容及2010年的最新政策;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及筹划运用;掌握“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规程”,设计实施方案掌握实务操作要领与财务处理技巧;按照新所得税会计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掌握新税法汇算清缴的技巧、策略与相关方案;掌握新税法清缴与税务局、事务所沟通技巧。其具体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1、企业所得税政策与汇算清缴相关配套政策的变化、解析与实务运用。
    2、2010年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填列与纳税策略的处理。
    3、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与应用。
    4、企业纳税、避税及筹划风险。
    5、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企业所得税纳税预缴申报。 
    7、年度纳税申报。
    8、“十二五”税制改革若干问题。
三、主要收获体会
    通过本次研修,主要有以下收获:
    1、对新企业所得税执行以来的实务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由于主讲教师是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专家,精通税务理论和实务,因此本次研修会没有局限于理论,而是更多偏重于实务。而实务正是我们高校教师所欠缺的,所以通过学习弥补了我们没有参加税务实务的缺陷,特别是理论与实务之间的差距,还有就是法律没有明确规范的内容在实务上应该如何处理。
    2、对我国税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及重要措施有了新的认识。虽然本次研修会主旨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但通过于老师的交流,了解了国家在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等方面的一些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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