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5年是中国民航大学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贯彻落实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办学体制和机制改革、推进依法治校的开局之年。
一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打牢基础、建立规范、理顺关系、制定规划,不断攻坚克难、改革创新,适应发展新常态、构建工作新生态,全面提升学校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取得了新的显著成就。值此之际,中航大新闻网推出“点赞2015”专题,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进取,为实现建设成为享有国际声誉的世界著名的民航高等学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点赞2015】以大学章程建设为统领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2015年6月30日,《中国民航大学章程》经民航局批复同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关于章程核准规定要求,将章程核准稿与起草说明报送至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接受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核准。

大学章程是学校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抓手,是学校办学的基本准则与行动指南。制定大学章程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有效载体与途径,更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大学治理中的具体体现。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31号令)、《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教政法[2013]14号)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学校于2014年4月全面组织开展了《中国民航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就此理清并明确了学校办学方向、思路、理念、特色等一系列顶层关系。


在章程制定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依法办学,坚持走群众路线,从学校实际出发,最大范围地凝聚全校师生员工和校友的思想共识,先后召开不同范围的征求意见会、专题讨论会、座谈会47场,参与师生和校友近1200人,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1100余条。2015年6月3日,学校召开第一届教代会专题会议专题讨论《中国民航大学章程(草案)》,收集讨论意见70条,学校根据意见进行了整理和吸纳。2015年6月4日,章程草案分别经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于2015年6月15日形成上报民航局报批稿,2015年6月29日,民航局批复同意上报教育部核准。
以大学章程核准颁布为契机,中航大进一步理顺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强化教授治学的机制建设。修改完善了学术委员会章程、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委员会章程等4个重要学术性章程。
与此同时,学校深入规范梳理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先后颁布实施《中国民航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国民航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国民航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中国民航大学飞行训练与航空安全工作例会管理办法》、《中国民航大学校领导班子五项承诺》、《中国民航大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国民航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中国民航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中国民航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试行办法》、《中国民航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国民航大学学生人民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国民航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国民航大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2015年)》、《中国民航大学教师岗位资质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中国民航大学关于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工作实施方案》、《中国民航大学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办法》、《中国民航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中国民航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中国民航大学学院(部、中心)岗位聘任考核与业绩津贴分配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依法治校的制度建设,推动学校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编辑朱瑞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