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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纳入刑法,这事你怎么看?
大学生记者团 2015-12-18 11:14

本网讯(学生记者袁彬)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考试作弊被纳入中国刑法处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面对即将迎来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学生记者走访在校师生,就“考试作弊被纳入中国刑法处罚范围”进行采访。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2013级学生辛文博对此事赞同,他认为:“作为学生,考试作弊是违反校规校纪的,通过考试作弊被纳入中国刑法处罚范围内的政策实施,对考试作弊加大管制力度,可以更真实、公平的进行考试,真正考出水平。”

职业技术学院2014级学生王志伟表示:“我们每年都会进行线上线下的诚信考试签名,作为一名学生,考试作弊本身就是违反校规校纪的,考试作弊纳入刑法后,对每一名学生都是一种警示。”

“为了严格考试纪律,形成一种趋势,对考试作弊的现象,各个学校会加大处罚力度。不仅面对学生考试作弊,教师协助考试作弊等行为同样会受到刑法的制裁。”法学院副教授林泉表示,“因考试作弊而触犯刑法对日后生活都是有很大影响的,面对日后工作、就业、出国(境)等都是有影响的。所以希望广大学生与教师从自我做起,文明应考、诚信应考,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

(编辑陈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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