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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17年辅导员招聘简章(第三批)
人事处 2017-04-11 16:49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辅导员2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勤工助学、心理健康教育、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就业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三、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要求:27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3、学历、英语水平要求: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硕士学习经历不间断),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4、专业要求:优先录取与我校相关专业相近(机械类、电子类、经管类、计算机等)或心理、思想教育等专业;

5、经历要求: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富有责任心,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6、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

7、经学校录用的辅导员需本人承诺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八年以上,工作需要满五年可以校内调动。

四、工资待遇:

按照中国民航大学薪酬体系执行。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17年4月21日之前将填写完整的《中国民航大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cauc2016fdyzp@126.com。

联系人:盖老师 程老师 联系电话:022-24092239

六、选拔程序:

我校将根据报名者基本情况进行招聘初选,初选结束后,2017年4月22日前将通知入选人员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初定4月25-27日),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通过本次初选,不再单独通知。我校本次辅导员招聘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在整个初试、复试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上当受骗。

附件:中国民航大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doc

中国民航大学人事处 学工部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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