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接收202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15 点击数:

各学院党委:

为做好202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新生入学报到后,各学院党委应尽快收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做好组织关系接收工作,待审查新生党员档案结束后,转入相应党支部,并报组织部备案。对无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即使有党员档案,也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

二、严格审查新生党员档案材料

各学院党委要认真审查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人档案材料,参照《中国民航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附件1)中的内容要求进行审查。新生党员重点审核发展党员条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自传、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教育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主要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一律将材料退回转出单位,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

三、认真开展新生党员教育管理

新生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要针对大部分新生党员入党时间较短、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的实际,认真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鼓励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学生群体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对新生预备党员,要及时确定培养考察人,做好预备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新生预备党员在报到日期之前应转正的,原则上在原单位转正。报到日期之后应转正的,待其预备期满后,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转正手续。对预备期满距离报到日期不足3个月的,教育考察期一般应再延长3个月。

四、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连续培养工作

对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要安排专人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并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做好接续培养工作。进校前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对进校前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要加大教育培养的力度,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吸收表现合格的入党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后续组织发展工作打下基础。

五、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1.根据历年的检查情况看,各学院要特别注意异地发展党员(非学校发展)、申请入党时不满十八岁、积极分子时间不足一年等情况。

2.对情况不清或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与转出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对不予认可党员资格的新生,学院党委要派专人与其谈话,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请各学院党委于10月15日前,将《2021级新生党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423室)。《中国民航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附件1)由各学院党委自行留存。

 

附件:1.中国民航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

2.2021级新生党员基本信息表

 

 

组织部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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