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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报》:利民之事即为功——浅谈正确政绩观中的民本思想
2026-04-16 19:0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中国民航报》
通讯员:刘晓欣 吴丛鹏 编辑:张恒豪

2026年4月16日 《中国民航报》:


利民之事即为功——浅谈正确政绩观中的民本思想


正确政绩观的本质是对“为谁创造政绩”的根本回答。正确政绩观应以人民利益为价值锚点,坚持“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第一标准”;应拒绝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正确政绩观的最终检验权属于人民,人民满意与否是衡量政绩大小的根本标尺。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重要论断,以坚定的党性修养筑牢民本初心,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民生至上,以科学的实践路径创造过硬实绩。

政绩观问题是体现政党性质宗旨的根本性问题,是检验党性修养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将“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总要求,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校准政绩导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本智慧到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从革命年代的群众路线到新时代的高质量发展实践,民本思想始终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深入阐释政绩观的民本思想内核,明确实践路径与制度保障,对于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政绩观的民本思想底色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贯穿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左传》有言,“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深刻揭示了民心向背与国家兴衰的辩证关系。《六韬》提出“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勾勒出古代贤明统治者的民本追求。从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到焦裕禄治兰考“心中装着全体人民”,从“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家国情怀到“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民生关怀,中国传统治理智慧与当代治理实践皆厚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为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滋养,塑造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价值追求。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坚决贯彻人民立场,并结合中国具体实际,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抗日战争时期的群众路线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艰苦奋斗,从改革开放时期的民生改善到新时代的脱贫攻坚,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为正确政绩观的树立确立了理论根基,注入了理论内核,明确了政绩创造的价值归宿,即一切政绩都是为了人民幸福、为了民族复兴。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贯穿治国理政的全过程。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庄严承诺,到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从疫情防控中的生命至上,到民生领域的持续发力,新时代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创造出真正的政绩。《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将正确政绩观提升到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实现了民本思想的实践升华。

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取向与评绩标准

正确政绩观的本质是对“为谁创造政绩”的根本回答。正确政绩观应以人民利益为价值锚点,坚持“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第一标准”。从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精准施策,到养老、住房、社保等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从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帮扶,到生态保护中的民生福祉考量,真正的政绩必然是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这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站在群众立场谋划工作,让政绩真正符合群众期盼。

正确政绩观应拒绝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这深刻阐释了政绩创造的实践逻辑。各级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既要做让群众“当下受益”的实事,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也要做为后人“铺路奠基”的好事,推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实事求是的政绩方法要求党员干部既要胸怀“国之大者”,又要立足本地实际;既要锐意进取,又要稳扎稳打,坚决摒弃“形象工程”“数字政绩”等错误做法。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正确政绩观的最终检验权属于人民,人民满意与否是衡量政绩大小的根本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这一生动比喻深刻阐明了政绩评判的主体归属。从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先进典型的实践可以看出,政绩的成色,要靠群众的获得感来检验;治理的成效,要靠利民的实绩来彰显。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因地制宜谋划民生实事,让政绩在群众的评判中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正确政绩观的践行路径选择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强化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做到初心系民,政绩为民,服务于民,行动惠民,真真切切地把政绩落到民生福祉上。要加强党性锻炼,摒弃私心杂念,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每一份政绩落实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地方。

正确政绩观的践行离不开扎实的群众路线。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把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做“民心工程”“满意工程”。要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成为政绩创造的参与者、受益者、评判者。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实干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底色。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风险敢于挺身而出,坚决防止“躺平不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错误倾向。要坚持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决策论证机制,不搞拍脑袋决策、不搞“一言堂”,让各项工作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群众利益。同时,要勇于改革创新,把干事热情与科学精神结合起来,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民本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更是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迫切需要。面对新征程上的新使命新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重要论断,以坚定的党性修养筑牢民本初心,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民生至上,以科学的实践路径创造过硬实绩,在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伟大实践中,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合格答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原文链接:http://epaper.caacmedia.cn:81/detail?record=1&ChannelID=4000&randno=18273&resultid=1853&presearchword=(%u65e5%u671f=..%20to%20..)%20and%20(%u6587%u7ae0%u4f5c%u8005,%u56fe%u7247%u4f5c%u8005%2B=(%u5218%u6653%u6b23%20%u5434%u4e1b%u9e4f))%20and%20(%u62a5%u540d=%u4e2d%u56fd%u6c11%u822a%u62a5%20%20or%20%u62a5%u540d=%u57ce%u5e02%u4ea4%u901a%20%20or%20%u62a5%u540d=%u6d59%u6c5f%u4e13%u4f9b%20%20)&presortfield=RELEV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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