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管实验教学中心设备运行、维护、更新和管理规范


一、 空管实验教学中心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应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尽量保证最佳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二、 仪器设备使用
1、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对每台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分别建立档案,并定期维护记录。
2、仪器设备外接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借用人负责保证借出仪器的性能完好并按时归还。
3、实验中心定期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设备的合理使用率。对长期闲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设备有权重新调配使用。
4、发生教学人员和教学科研任务变动时,实验中心对仪器设备进行重新统一调配以保障教学任务的实施。
5、对贵重设备(20万以上),应建立管理档案。未经专门培训的人员不准进行贵重设备操作。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擅自使用、移动、调换或出借学院的贵重设备。设备使用或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及时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三、 仪器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1、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测、保养工作,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2、设备维护保养要按仪器设备相关规程进行,未经允许,不允许擅自拆卸和维修相关设备。
3、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维修方案及实施意见。
4、维修结束,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对设备维修结果的验收,并认真填写维修档案,做好存档工作。
四、 本管理制度由空管实验教学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和执行。